


聯合國於1948年12月10日通過了〈世界人權宣言〉,並定每年的12月10日為世界人權日,至今60周年。
受到世界人權宣言的啟示,聯合國在1966年制定〈經濟、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〉及〈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〉,進一步闡明並執行宣言所揭示之各項人權精神。以上兩個公約加上〈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〉之任擇議定書與〈世界人權宣言〉合稱〈國際人權憲章〉(International Bill of Human Rights),為國際間最重要之人權典章。
活動:國際特赦組織為了紀念〈世界人權宣言〉六十週年,號召亞洲地區青年投入人權工作,發動一項DVD跨國創作計畫,由亞太各國AI分會召募青年志工共同創作一支影片,在今年12月10日「世界人權日」於各國同步發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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